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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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
§1 重要提示
1.1 本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
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1.2 除下列董事外,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。
董事姓名 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
李凌 副董事长 工作原因 陈建华
文恒业 董事 工作原因 王震西
钟双麟 董事 工作原因 王震西
1.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。
1.4 公司负责人王震西先生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迎年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(会计主管人员)崔俊
岐先生声明: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、完整。
§2 公司基本情况
2.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
单位:(人民币)元
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(%)
总资产 2,334,308,267.44 2,468,433,967.00 -5.43%
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,204,423,989.63 1,198,436,746.53 0.50%
股本 507,600,000.00 507,600,000.00 0.00%
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2.37 2.36 0.42%
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(%)
营业总收入 256,540,020.16 445,189,943.76 -42.38%
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,982,167.72 23,760,912.32 -74.82%
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,151,739.72 73,487,219.77 -94.35%
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.01 0.14 -92.86%
基本每股收益 0.01 0.05 -80.00%
稀释每股收益 0.01 0.05 -80.00%
净资产收益率 0.50% 8.16% -7.66%
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.32% 7.39% -7.07%
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
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-235,813.96
政府补助 1,768,136.84
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792,676.91
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的损失 210,604.22
所得税影响额 -388,167.68
合计 2,147,436.3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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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:
1、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归属母公司部分;
2、政府补助主要为知识产权和新产品研发补助归属母公司部分;
3、委托他人理财收益归属母公司部分;
4、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除上述之外。
2.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
单位:股
报告期末股东总数(户) 56,765
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
股东名称(全称)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
中国建设银行-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1,660,988 人民币普通股
中国农业银行-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,648,686 人民币普通股
中国工商银行-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,983,799 人民币普通股
中国工商银行-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,539,523 人民币普通股
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4,000,000 人民币普通股
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 3,728,288 人民币普通股
中国工商银行-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,465,914 人民币普通股
中国农业银行-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,328,460 人民币普通股
上海幸天钢塑管业有限公司 2,718,000 人民币普通股
国际金融-渣打-GOV'T OF SINGAPORE INVEST CORP. PTE LTD. 2,448,498 人民币普通股
§3 重要事项
3.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、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
√ 适用 □ 不适用
报告期内,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下滑42.38%,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滑74.82%,经营活动产生
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滑94.35%,原因主要为由于受到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,以出口为主的本公司订单大幅下滑,导
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。
3.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
□ 适用 √ 不适用
3.3 公司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
√ 适用 □ 不适用
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
股改承诺
1、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,全体非
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;
2、 在前项承诺期满后,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
东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,其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
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,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
百分之十;
3、 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承诺,2005 年至2009 年度将
提出现金分红议案,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
1、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所
持有的所有股份均处于
限售期内;
2、 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新材
料高技术公司于2009 年
3 月26 日第四届董事会
第四次次会议提出现金
分红议案,现金分红比例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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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润(非累计未分配利润)的30%,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
该议案投赞成票;
4、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,若非流通股股东违反上述承诺,在承诺的
限售期内出售股份并导致所做出的承诺无法兑现的,其出售股份所
得将全部作为违约金按比例支付给违约事项发生时登记在册的流
通股股东。
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投
资者分配利润(非累计未
分配利润)的30%,并
已在2008 年年度股东大
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
成票。
股份限售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
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
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
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